向日葵下的兔子

夜幕降临,钟声悠悠

 

【楼诚深夜60分】客从南方来(甜一发完)

whatdidfermiparadoxsay:

关键词:冬天的南方  


 @楼诚深夜60分 


对不起主页君我迟到了!!!看到我啊看到我!!!


========如果不能接受梁萌萌没死的私设,那么就当是AU========


1. 


  在巴黎的时候,她隔壁住着一个中国男人。刚认识他的时候,是个冬天,巴黎的街道上一片肃杀,连一片梧桐叶也不见。人们行色匆匆,在寒风中裹紧大衣,压低帽檐,围巾的下端追不上脚步。


  他提着行李站在门口,刚好碰上她下课回家,见着都是黄皮肤黑头发,他脱下帽子,很有礼貌地微笑点头,还变出了一枝玫瑰花。


  “晚上好,亲爱的女士。”他用法语说。


  那时候她还是个4岁的小姑娘,第一次被人称呼为女士,只是点点头,抱着那支玫瑰花,激动地跑回了家。


  她父母都是香港人,结婚之后就移居到了法国,从隔壁邻居口中得知抗战胜利时都是满脸欣慰,听说内战开始,又是满眼泪光。她看不明白父母的喜怒变化,也听不太懂国语,只好一个人在邻居的客厅里玩寻宝游戏,看见几张照片。一张是四个人,另外的相框都装着两个人。


  而现在,邻居是一个人。


  “诚叔叔,他们是你的家人吗?”她举起相框,用法语问。


  “是的,亲爱的小卷心菜,就像你和爸爸妈妈一样。”他点点头,笑着回答。


  “他们为什么没有和你在一起?我的爸爸妈妈每天都和我在一起。”


  面对小女孩扑闪扑闪的大眼睛,明诚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


  “宝贝,他在诚叔叔的心里。这就够了,不是吗?”她的母亲,一个俏皮又明理的女人,抢先回答了她。


  壁炉里的火,噼里啪啦地燃烧着。


  在巴黎的日子像水一样平静。明诚在一所大学教书,朋友不少,但是敢交心的,也就只有这家邻居。平日他受到他们不少的照顾,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的问题、困惑,俩夫妇总是一语惊醒梦中人。所以没课的时候,他也很乐意教教小女孩中文,来表示自己的感激。明诚的发音带着一点点吴侬的柔软,这个小姑娘不知不觉间也学到了。


  “这里就是香港,你爸爸妈妈出生的地方。”明诚拿出一副地图,现在她已经能听懂简单的中文。


  “你出生的地方呢?”她问。


  “在这里,看到了吗?”明诚温柔地笑起来,“这是东方之珠。”


  她摇摇头,换成了法语,说:“我不明白。”


  也不需要明白。


  两年之后,还是一个冬天,她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,带她离开了巴黎。明诚帮忙把他们家的箱子都搬下了楼,像刚认识一样从她耳朵后变出了一支玫瑰花给她。小女孩舍不得明诚,抱着他不肯撒手。最后还是明诚给了她一张照片,一个录有他国语发音的录音机,又留下了联系地址,她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离开。她用蝌蚪一样歪歪扭扭的象形字写信给他,能收到简短又体贴的回信。但是也没保持多久,联系就像一根头发丝,断了。


  “诚叔叔会去哪里了呀?”6岁的女孩拿着一摞因无人查收而退回来的信件,瘪着嘴,带着哭腔。




2. 


  三年之后的一个圣诞,父母带她去了一趟上海。


  夜上海,夜上海。是个不夜城。


  她本以为巴黎的冬天已经够冷了,没想到到了上海,才是真正结结实实感觉到什么叫冻。暖气不足,寒风刺骨,还有那一丝丝的湿气,直直地刺进骨头里。


  她站在外滩,蓦然就记起明诚说的那句“东方之珠”。


  ——诚不我欺。


  相比父母生硬和磕磕绊绊的国语,她现在的国语更好,一个是因为很小就接触了,另一个是因为她一直拿着明诚给她录音机和课本自学,没丢下过。问路,吃饭,买东西,都是她开口。


  在上海的最后一天,他们一家被粱仲春带着,参观了好几个历史租界区的老建筑,最后一站是在明公馆。


  因为她对明字的执念,竟然隐隐约约觉得这就像是明诚叔叔住过的地方,赖着不想走。


  “宝贝,姓明的人很多。”她的母亲哭笑不得。


  也就是从上午一直赖到了傍晚,她的父母在这条街的不远处喝咖啡,留下她一个人仔仔细细地参观着。然后她见到了另一个男人,听说是明公馆曾经的主人。大概三十出头,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到背后,金丝眼镜和黑色大衣都散发着生人勿进的强大气场。


  “不好意思,已经到闭馆时间了。”这个高大的男人在进门的时候似乎是心情不佳,眉头紧蹙,但是见面前站着的是个小女孩,也不愿多责备,微微调整了一下心情,挤出一丝笑容。


  “对不起,我没有注意到时间。”她还是带着稚嫩的童音,却硬是要拗出一副大人的样子,“我现在就离开。”


  见小女孩逞强的样子,明楼心里软了下来,说:“如果你喜欢,明天还可以来。”


  “可是我明天就要离开上海了。我不是上海人。”小女孩也没绷住小大人的样子,一下就委屈起来,眼泪都要挂不住了。


  明楼非常诧异。


  他听这孩子的口音里明明就是带着一点上海本地的味道,让他觉得熟悉,不是这样的语言环境,还不一定能讲出那种软糯来。


  他没有孩子,面对这样的小孩,也不知道该怎么哄,该怎么说。他只好从小女孩身后变出一只玫瑰花,本来想一般的小孩见到了都该笑得比花还灿烂。


  ——没想到这个姑娘一愣,拿起玫瑰花哭着跑走了。


  明楼叹了一口气。


  他其实很少回来明公馆。要回来,都是偷偷摸摸来看一眼就走。家不家矣,又何必再贪恋。


  冬天的上海天黑得很早,她掉下了一个小零钱包,等明楼回过神来追出去的时候,已经不见了人影。


  他本打算翻翻钱包,看有没有什么联系方式,一不小心,却撞见了阿诚的照片。自己的大半张脸被剪去,只留下一只牵着明诚的手。


  “刚才那个小女孩是谁家的?”明楼急匆匆地问门口的看守。


  “好像……是粱处长带来的朋友。”




3.


  每一次家庭旅行都是在冬天。她喜欢圣诞,不仅因为生日临近,更因为红白绿给人一种团圆的温暖。


  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回这个字,只是和朋友说起来的时候,她习惯性地用rentre。


  对她来说,一切都是新奇的,她很少见到这样拼命生活的人,很少见到灿烂得如同明日即末日的霓虹,也被满街的中文方块字所震撼。但是对她父母来说,每一处风景都是感慨和眼泪。


  她第一次见到她的外婆。留声机吱吱呀呀,这个慈祥又优雅的女人紧紧抱着她,又哭又笑,都顾不上花了的妆。每天都带着她,像对待小孩子一样,买了一身又一身的好衣裳。


  香港的冬天并不冷,但是也同样潮湿得让人喘不过气,走在海边被海风刮得头疼。她有点感冒,在外婆家昏睡了一下午。迷迷糊糊听见父母的对话,说是要去拜访故人,却又不够真切。




4. 


  “有客人要来?”


  明诚刚一回家,就看见明楼在形迹可疑地打扫着房间。


  “什么级别的贵客,还用得着先生亲自打扫?”


  没等明楼回答,明诚又笑着补了一刀,然后轻轻吻了他一下,这是回家和出门之前的基本礼仪。


  ——其实也只是明楼硬生生定下的基本礼仪而已。


  “那当然,是巴黎来的客人。”明楼很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。


  即使在冬天,香港也经常都充满了阳光,这是明诚最喜欢香港的一点。他把窗帘拉得更开,阳光就洒满了整个房间。明楼走过来,从身后抱着明诚,双手环在明诚腰间,把头埋在他的颈窝,带着他左晃一下又晃一下。


  明诚也别过头靠在明楼的头上,双手紧握着明楼的手,轻轻地哼着歌。


  八年前他躲在巴黎,长时间的内战让他失望透顶,不仅仅是对国家,还有对自己的失望。大姐和明台离开之后,他们搬到了香港,他却越来越无法面对明楼,一声不吭逃走了。


  对。


  他这辈子当过的唯一一次逃兵,就是八年前。其他无论什么时候,他永远都是果敢的,缜密的,又强大的。


  这个逃兵还是被抓了回去,被心智,被爱情,被明楼抓了回去。


  他当时不确定明楼的想法,也不敢冒险去确认。想要自欺欺人地在巴黎寻找以前的影子,自己就这么过下去算了。


  但是当明楼站在学校门口等他下课的时候,他的脑袋一片空白。像个小孩一样扑进哥哥的怀里。


  明诚常常和明楼提起自己善良好心的邻居,因为是香港人,所以倍感亲切,更因为要不是他们,那两年估计就会如同行尸走肉一样过活。他们给了他家的温暖,给了他欢声笑语。只可惜断了联系。


  “明大老板,生意上的客人,就不要带回家里了吧。”明诚听明楼说是巴黎的客人,第一反应就是最近香水那个项目的公司派人来了。


  门铃响了,明楼恋恋不舍地松开手,也不回答明诚,径直去开门。


  明诚歪着头带着疑问走过去。


  “诚叔叔!”她带着明诚教她的柔软口音惊叫,“你怎么也在这里的呀!”


  明诚摸摸她的头,示意让一家人进门坐下。


  “先生又说笑,这哪里是巴黎来的客人。”明诚一拳打在明楼手臂上,“分明是南方来的客人。”




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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